央行上海总部:加大监管防控力度,打击虚拟货币交易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相关融资主体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其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央行上海官网)
天津滨海新区将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
天津有关部门表示:天津滨海新区将加快布局发展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产业,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赢得新的竞争优势。 下一步,新区将狠抓产业技术创新,将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构建适合区块链产业发展的生态,为区块链产业和产业对接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抓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区块链+民生服务”的新模式,为实现新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技术支撑;抓风险防范化解,在区块链开发过程中,建立容错机制,通过学习、了解、观察,确保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
工信部印发方案 支持海南发展区块链产业等17个项目
据海南日报,近日,工信部印发《支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要支持海南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形成开放新格局,支持海南发展优势产业,支持海南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海南。从支持洋浦开发区打造“数字自贸港”、支持发展区块链产业等17个具体项目着手,支持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香港证监会:证监会不大可能会就经营有关合约的业务批出牌照或认可
香港证监会刚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文件显示,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人获证监会发牌或认可在香港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考虑到这些合约现时涉及的风险,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证监会不大可能会就经营有关合约的业务批出牌照或认可。只会向能够符合严格监管标准的平台营运者发牌。证监会将施加发牌条件,规定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并确保其客户充分认识虚拟资产,以及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此外,持牌平台将会被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盒,在一段期间内接受密切及严谨的监管。
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人士批给牌照
香港证监会已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文件显示,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批给牌照。在该监管框架下,平台营运者如在香港营办中央网上交易平台,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的交易,便会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并须领有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的牌照。在合资格的平台营运者符合其他发牌规定(包括适当人选准则)的情况下,证监会可向其批出牌照,以经营虚拟资产交易的业务。
香港证监会: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在香港可能是违法营运
香港证监会刚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香港证监会发出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下的虚拟资产价格极端波动,营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属违法。为处理与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有关的固有风险,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的部分监管机构一直对相关活动进行积极审视及考虑采取介入行动,例如完全禁止向散户投资者销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投资者应注意,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在香港可能是违法营运。此外,证监会已多次提醒投资者,投资虚拟资产可能会令其面临各种重大风险,特别是流通性不足、价格高度波动及潜在的市场操纵活动。投资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时,这些风险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香港证监会: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
香港证监会刚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香港证监会: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在投资者保障方面引起了严重关注。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这是它们的自由选择,只要它们能确保在其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即可。主要的发牌条件包括规定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以及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此外,平台营运者将须采用信誉良好的外间市场监察系统,以补足其本身的市场监察政策及监控措施。平台营运者亦应确保,就保管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而投购的保险时刻生效。
香港证监会发布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针: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平台批出牌照
报道,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针,证监会因而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採纳了一套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的严格监管标准,此处理涉及稳妥保管资产、打击洗钱及恐怖 分子资金筹集、市场操纵、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利益衝突和接纳虚拟资产进行买卖方面的主要监管关注事项。证监会将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平台发出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