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重点打击打着“虚拟货币”等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

2月28日,河北省公安厅召开视频会,部署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和“猎狐2019”专项行动。会议强调,要重点打击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借助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打着“私募基金”幌子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各类交易场所的非法经营、非法发行证券、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案件,打着“一带一路”、“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军民融合”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

泰国SEC:BCH、ETC和LTC被列为加密资产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声明,比特币现金(BCH),以太坊经典(ETC)和莱特币(LTC)也被认为是加密资产,并可用于进行加密交易。此前的文件中包含比特币(BTC),以太坊(ETH),Ripple(XRP)和Stellar(XLM)。该声明还规定,所列的加密资产不会使其成为法定货币。

山东省政府:加强区块链理论研究和底层技术的突破创新

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今日发布《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规划在培育前沿新兴产业中专门指出区块链,表示依托山东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加强区块链理论研究和底层技术的突破创新,开展智能合约技术、多重共识算法、非对称加密算法、分布式容错机制、分布式存储等关键技术研究。在济南、青岛市建设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区块链应用测试、产业孵化及资格认证支撑服务。探索区块链在质量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医养健康、智能制造、智慧物流、分布式能源上网等领域示范应用。加快区块链应用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建设。

反洗钱组织FATF发布加密货币监管建议定稿

2019年2月22日,国际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一份对其监管建议的新解释说明,以减轻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风险。新的内容已经定稿,并将于2019年6月作为FATF标准的一部分正式通过。具体提到:各国应将虚拟资产视为“财产”,“收益”,“基金”,“资金或其他资产”或其他“相应价值”。 各国应确定,评估和了解虚拟资产活动以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运营中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获得许可或注册。各国应确保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受到AML / CFT的充分监管或监督,并有效实施相关的FATF建议。此前消息:俄罗斯最高法院近日将非法使用加密货币列入反洗钱法,法院称修订是为了遵守FATF的建议而制定的,FATF 将在3月中旬访问俄罗斯,作为预定定期监测的一部分。

日本金融厅:进一步提高对虚拟货币交易所注册审查的透明度

今日,日本金融厅官网发布关于提高虚拟货币交易所注册审查透明度的相关信息,日本金融厅表示,对于涉及许可和批准等的审查过程,在确保可预测性的同时实现效率化是很重要的。从这样的观点来看,关于虚拟货币交易所的登记审查,2018年8月到现在为止实施了的现场检查,检查把握了实际状态、掌握总结了一些问题,在去年10月公布的登记审查主要流程中,在有关登记审查的问题等方面(需要)更加努力提高透明性。在这样的情况下,金融厅之后也将继续实施提高登记审查中透明性等的措施,进行有效率且恰当的审查。

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要深入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据中国人民银行消息,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强调,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进一步完善纪念币发行机制,探索多元化发行基金仓储模式,推动钞票处理业务转型。四是着力维护现金流通秩序,继续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建立整治拒收现金长效机制,健全现金机具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反假货币工作重心前移,加强虚拟货币监测监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第7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参照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执行。

CFTC宣布联邦法院认定加密货币为大宗商品

据coingape消息,有报道称,加密市场、SEC和CFTC的高层监管机构对合作监管包括比特币ETF在内的加密投资产品持开放态度。在上周以“资本市场未来一年”为主题的“两党政策中心活动”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讨论了监管基于比特币的期货和ETF等加密产品的更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