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oindesk消息,毛里求斯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已经澄清了适用于启动安全令牌发行(STOs)项目的规则。FSC表示,安全令牌被归为国家《2005年证券法》(securities Act 2005)中定义的证券,但采用的是数字形式。根据指导意见,通过STOs筹集资金的发行人需要事先获得FSC的批准。然而,如果发行对象是“成熟的”或“专业的”投资者和基金,或专业的投资计划,则无需事先批准。此外,任何招揽他人从事安全令牌交易的人,也必须根据《证券法》获得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则。该文件指出,不这样做将被视为刑事犯罪。